院内各部门:
2015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5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全院在职专职教师、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二、统计范围: 科研成果有效时间段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2014年12月已统计过的成果不重复统计)。
三、统计办法: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采取纸质+电子填报方式,填写《2015年科研成果统计表(按部门汇总)》、《个人综合科研信息表》(信息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
四、统计时间: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16日。
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以部门(教研室、系综合办公室、职能部门)为单位汇总,于2015年12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法商311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tulip050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