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鄂教思政办函〔2014〕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就2014年“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明显改善目标,以专项研究项目方式,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品行、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治学态度和治学精神建设,着力培养一批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理论功底扎实、善于联系实际,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书育人效果。
二、申报条件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岗专任教师;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2、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效果好,个人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3、曾经参加过中宣部、教育部或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组织举办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或者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
4、近3年(20011年1月1日-至今)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承担过省级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课题;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成员;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成员;省级以上“三精”负责人或成员。
三、申报要求
1、遴选原则
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统筹考虑本专科等不同类型的学校。
2、名额分配
各高校自愿申报,每所高校限申报1人。已入选教育部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全省高校中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培育计划的不再申报。
3、遴选程序
(1)各高校按照申报条件、遴选原则,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
(2)我厅组织专家根据申报表和项目申请书对申报人进行评审遴选,确定入选人员。
4、报送材料
请将以下材料及电子版于7月15日前寄我厅思政社科处。
(1)“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附件1) 5份;
(2)每位申报人围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自身学术特长、前期研究成果和教学实践经验自行提出教学型研究课题,填写“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书”(附件2)5份。
四、资助与管理方式
1、对入选“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的教师,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形式,给予每人2万元研究经费资助,后续跟踪培养。
2、入选者在立项中期必须将研究进展情况、工作实践情况形成报告,经学校审核后,报我厅思政社科处。我厅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
3、入选者在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教财〔2013〕6号)的有关规定履行结项手续。研究成果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教案、课件等);培养期间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等。
思政社科处联系人:王立彬、谭庆华;
联系电话:027-87328009,87328219;
电子邮箱:hubszc(at)126.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
2、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书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