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8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统计工作说明如下:
一、统计对象:全院在职专职教师、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二、统计范围: 科研成果有效时间段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已统计过的成果不重复统计)。
三、统计项目:有效时间段内已经结题的教、科研项目(在研项目不统计);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作品;主编或参编教材、著作等。
四、统计办法: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仍采用纸质版和电子版填报方式,填写《2018年科研成果统计表(按部门汇总)》、《个人综合科研信息表》,纸质版需要在填报人处签名。(信息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
五、统计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2月6日。
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以部门(教研室、系综合办公室、职能部门)为单位汇总,于2018年12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法商综合楼311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tulip050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科研成果统计资料.rar
教务部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