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发布时间:2021-11-18浏览次数:905编辑者:法商科研

各系(部):

2021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统计工作说明如下:

一、统计对象:全体专职教师、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二、统计范围:科研成果统计有效时间段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三、统计项目:有效时间段内已经结题的教、科研项目(在研项目不统计);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作品;主编或参编教材、著作;软件著作权、专利等。

四、统计办法: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继续采用纸质版和电子版填报方式,填写《2021年科研成果统计表(按部门汇总)》、《个人综合科研信息表》,纸质版需要在填报人处签名(信息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

五、时间要求: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以各系(部)为单位汇总,于2021年12月2日前将纸质材料装袋后交教务部,电子材料发至邮箱tulip050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科研成果统计填表说明及要求.doc

    2、个人综合科研信息表(2021年)(含样表).xls

    3、2021年科研成果统计表(按部门汇总).xls

 

教务部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