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厅级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结题项目范围:2014年立项的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项目和2015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指导性项目。
2. 结题材料要求:
人文社科类项目:《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成果简介及成果复印件2套,用B5纸打印后以活页形式附在审批书中。
科研计划指导性项目:《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3份、项目成果复印件3套、项目申请书1份。
3. 材料提交时间:2016年12月5日前交教务部胡老师。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