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发布时间:2016-11-28浏览次数:552编辑者:法商科研

院内各部门:
  2016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全院在职专职教师、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二、统计范围: 科研成果有效时间段为201512120161130201512月已统计过的成果不重复统计)。

三、统计办法: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采取纸质+电子填报方式,填写2016年科研成果统计表(按部门汇总)》、《个人综合科研信息表》,纸质版需要在填报人处签名。(信息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

四、统计时间:2016112820161212

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以部门(教研室、系综合办公室、职能部门)为单位汇总,于20161212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法商综合楼311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tulip050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个人综合科研信息表(含样表).xls

      2.  2016年科研成果统计表(按部门汇总) .xls

      3.  科研成果统计填表说明及要求.doc

    

教务部
                                       2016年1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