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2016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全院在职专职教师、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二、统计范围: 科研成果有效时间段为
三、统计办法: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采取纸质+电子填报方式,填写《2016年科研成果统计表(按部门汇总)》、《个人综合科研信息表》,纸质版需要在填报人处签名。(信息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
四、统计时间:
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以部门(教研室、系综合办公室、职能部门)为单位汇总,于
附件:1. 个人综合科研信息表(含样表).xls
教务部